产品介绍
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业务流程
1.接受货主询价
2.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3.订舱
4.做箱
5.报关
6.提单确认和修改
7.签单
8.航次费用结算
9.提单, 发放
10.核销退税,费用清算
11.海关退税有问题需要更改时须提供的资料
二、我国关于货运代理责任的分类
1.纯粹代理人身份的责任:
A.国际货运代理人经代理人授权,在该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行为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B.当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残损的时候,货运代理不承担责任,除非货代本人有过失。
C.货主要直接向负有责任的承运人或其他第三人索赔。
2.当事人身份的责任
A.货运代理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货运代理被误认为当事人并承担当事人的责任。
B.对托运人而言,货运代理被视为承运人,承担承运人的责任。
C.货运代理通过两边的差价获取利益。
D.货运代理常将几个货主的货物集中在一个集装箱内(即拼装服务),以此来节省费用,这对货运代理和托运人都有利。
3.无船承运人身份的责任
A.无船承运人一般不拥有或掌握运输工具
B.无船承运人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对运输负有责任
C.货运代理兼有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性质
D.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第42条规定,无船承运人应属承运人,承担承运人的责任
4.多式联运经营人身份的责任
A.当货运代理负责多式联运并签发提单是,便成了多式联运经营人,被看做法律上的承运人。
B.MTO对货物的责任期间,包括自接管货物知识起到交付货物时止。
C.MTO也对他的受雇人以及他为履行多式联运合同而使用其服务的任何其他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负赔偿责任。
5.合同责任
A.原则上国际货运代理不是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残损不负责任,除非货物在他的保管下或者掌管下,由于他的疏忽、过失或其雇员的失职造成的直接损失需要赔偿,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
B.延迟交货同上
上海誉商,坐落于上海浦东陆家嘴,是一家专门办理注册代办的机构,有着十多年的经验,我们用我们的服务来赢得顾客的信任。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上海誉商吴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