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
主营产品:社保代理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联系人:小叶老师
  • QQ号码:
  • 电话号码:024-22734277
  • 手机号码:15566005556
  • Email地址:71107576@qq.com
  • 公司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创业大厦
产品介绍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用人单位能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关系到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同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是其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前提。为此,对不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行为,必须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收取滞纳金属于间接强制执行,加处滞纳金是通过给当事人增加额外经济负担的方式,促使当事人尽快履行行政决定,避免直接强制带来的对抗和冲突。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是比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标准制定的。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