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由于自放电电池会损失部分容量,使用请补充电;
如果使用过程中暂时停放不用,请定期进行补充电。
使用应根据下列条件进行补电见下表;
表二 蓄电池储存温度及补充电的时间间隔
例如:12V100AH电池的额定容量为100AH,0.1C(A)=0.1X100=10A;
例如:充电电压: 12V电池为2.25X6=13.50V,6V电池为2.25X3=6.75V
4.2、蓄电池的放电及放电终止的判断
4.2.1 蓄电池放电终止的判断依据
核对性放电试验:放出额定容量的30~40%。
容量放电试验:放出额定容量的60~80%。
放电终止电压的取定:一般情况下按下表三的相关参数设置,也可根据蓄电池的放电曲线确定不同放电电流下的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
表三 放电的参数设置
放电率
放电电流(A)
蓄电池放电单体终止电压(V)
容量检测标准
10h
1.0I10
1.80
≥1.00C10
5h
1.7I10
1.80
≥0.85C10
3h
2.5I10
1.80
≥0.75C10
1h
5.0I10
1.80
≥0.50C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