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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惠州劳务外包、惠州灵活用工、惠州社保外包、惠州务派遣服务
惠州市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答”
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范围及包含哪几种类型?
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指依托互联网平台实现就业的劳动者,包括以下三种类型:一是与平台企业或加盟、代理、外包平台业务的合作企业、劳务派遣企业(以下统称“新业态企业”)形成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就业人员;二是依托平台完成工作和接受新业态企业劳动管理的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以下简称“新型用工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新业者”);三是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或自主从事劳务、咨询等自由职业活动,与新业态企业形成平等民事关系的就业人员。
二、新业态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当如何明确用工关系?
答:新业态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当明确双方的用工关系。属于劳动关系的,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依照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规范和处理;属于新型用工关系的双方应签订新型用工关系协议,合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属于民事关系的,双方可签订民事协议,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规范和处理。
三、新业态企业与新业者建立新型用工关系的应如何签订协议?
答:新业态企业与新业者建立新型用工关系,应平等协商并订立新型用工关系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新业者的从业报酬、从业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障、职业危害防护等基本劳动保障权益事项,并可根据实际从业情况确定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人社部门将制定新型用工关系协议示范文本提供参考。
四、新业态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间未予明确或未有书面协议(合同)约定的,如何确定新业态企业与新业者为新型用工关系?
答:若用工双方未予明确或未有书面协议(合同)约定的,事实上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且不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可确定为新型用工关系:一是劳动者从事的工作依赖于平台企业提供的信息,并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劳动或服务;二是新业态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但劳动者对决定是否或何时提供劳动或服务具有较大自由度;三是劳动者从一个或多个新业态企业获得报酬,报酬的算法及支付周期取决于平台交易规则。
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何参加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