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B电子商务网站

找产品 找资讯 找公司

免费发布供求信息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商业资讯> 食品饮料资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袋装火腿肠等产品包装标识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5〕361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袋装火腿肠等产品包装标识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5〕361

时间:2015-07-01 07:11:35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点击量:176

中国肉类协会:

    你会《关于袋装火腿肠等产品包装标识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标签应当标注在食品包装或者包装容器上。我们同意你会就单支产品采用PVDC作为肠衣,通过组合形式包装的袋装火腿肠等产品提出的标签标注意见。即,生产企业可以将外包装袋作为袋装火腿肠等产品的小销售单元,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标示食品的标签。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5年6月29日

1 2 3 4 5 6
原材料 工业品 服装服饰 家居百货 小商品 商务服务 更多分类

·西安建筑抗震支架厂家_可信赖的西安抗震支架生产厂家在西安2024-11-25

·西安成品支架厂家有哪些-陕西抗震支吊架生产厂家2024-11-25

·西安管廊支架厂家有哪些-西安抗震支架现货供应2024-11-25

·西安隔震支座生产厂家-陕西成品支架实力厂家2024-11-25

·西安抗震支架-西安抗震支架多少钱一套2024-11-25

·西安橡胶支座|专业的西安抗震支架生产厂家在陕西2024-11-25

·西安管廊支架生产厂家-西安有哪几家声誉好的西安抗震支架生产厂家2024-11-25

同类资讯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