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B电子商务网站

找产品 找资讯 找公司

免费发布供求信息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商业资讯> 食品饮料资讯> 销售过期火腿肠 商家道歉又赔偿

销售过期火腿肠 商家道歉又赔偿

时间:2015-07-03 03:14:49 来源:厦门日报 点击量:128

    本报讯 (通讯员 林琳菁 记者 陈泥)如果不是孩子天真地追问“120天是几个月”,郭先生差点就用过期的火腿肠做了菜。近日,他拿着过期火腿肠和购物小票,找到集美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求商家赔偿。

    不久前,郭先生在集美某购物广场买了两包火腿肠。回家后,他准备做晚饭,孩子举着刚买的火腿肠问他:“爸爸,120天是几个月呀?”“四个月啊,怎么了?”郭先生觉得奇怪。“火腿肠都已经过期一天啦!”孩子回答他。

    郭先生随后拨打12315投诉,集美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调查发现,商家确实存在未及时将过期食品下架的行为。经调解,购物广场负责人向郭先生道了歉,并赔偿400元。

    市场监管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仔细查看商品的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并保留好购物小票。对于即将过期的食品,商家应摆放在“临过期商品”柜台,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 2 3 4 5 6
原材料 工业品 服装服饰 家居百货 小商品 商务服务 更多分类

·邯郸3003合金铝板定制2024-12-12

·湖北事业单位入职培训2024-12-12

·淮安不锈钢方钢25价格2024-12-12

·临夏户外团建机构2024-12-12

·北京家用燃气管道自闭阀多少钱2024-12-12

·江苏信号电磁阀加工2024-12-12

·甘南企业军事拓展价格2024-12-12

同类资讯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