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交通主管部门观光局日前做出规定,从今年10月起,赴台内地游客团须检附旅游伤害与突发疾病医疗善后保险的投保证明才核发入台证,个人游旅客下一步也会比照此法办理。
此前有报道,观光局此次修正“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内地游客赴台须提供医疗保险相关证明文件,且最迟在出境前要买好保险,保险额度为50万元。另针对每年100多万且不断增长的个人游旅客,下一步也会比照此法办理。但北京商报记者致电台湾海峡两岸旅游协会北京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公布,协会并未接收到相关通知。
观光局表示,开放内地游客赴台观光,在创造收益的同时也衍生了医疗欠费等问题。不少内地游客突发疾病在台就医,由旅行社代垫医药费,却因旅客没投保医疗保险,最后欠费讨不到,仅2014年欠费就达393万元新台币。而目前旅行社协助每位来台旅客投保200万元的旅行社责任保险而非医疗险,只有发生意外事故才会理赔,内地游客若生病在台住院、自己跌倒受伤,不予理赔。而由此产生的费用旅行社帮忙代垫,事后则追讨无门,甚至在没有代垫的情况下,医院基于人道救人,也导致被欠款,医疗纠纷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