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B电子商务网站

找产品 找资讯 找公司

免费发布供求信息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商业资讯> 食品饮料资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添加剂羟丙基甲基纤维素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6〕7号)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添加剂羟丙基甲基纤维素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6〕7号)

时间:2016-01-13 07:27:05 来源:食品伙伴网 点击量:20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 食品添加剂羟丙基甲基 纤维素有关问题的请示》(新食药监办〔2015〕9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原料级别问题的复函》(卫办监督函〔2011〕321号),凡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中对原料级别作出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必须使用相应级别或质量更高的原料;对原料级别未作具体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可自行选择原料级别,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和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药品 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1月5日

1 2 3 4 5 6
原材料 工业品 服装服饰 家居百货 小商品 商务服务 更多分类

·临夏硫基通用肥厂家2025-02-07

·金昌人防风管哪家好2025-02-07

·白银复合肥料报价2025-02-07

·黄岛申报纳税零申报2025-02-07

·金昌学生高低床制作2025-02-07

·金昌塑料书包柜安装2025-02-07

·青岛代理记账收费标准2025-02-07

同类资讯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