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团伙半年内出售病死猪肉1.5万斤
时间:2016-03-02 08:49:01 来源:食品伙伴网 点击量:723
莆田网讯 近日,县检察院决定,依法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
标准的
食品罪,对被告人郑某雄、陈某梅、陈某明提起公诉。
经审查,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27日期间,被告人郑某雄伙同吴某某(另案处理),各预先出资5000元,共计1万元购买一辆二手面包车,用于运输
病死猪肉。之后,被告人郑某雄、吴某某二人找到被告人陈某梅、陈某明夫妇,4人共同在枫亭镇找到一家老旧民房,作为生产、销售病死猪肉地下窝点。
4被告人经事前分工,由被告人郑某雄、吴某某二人负责从莆田笏石收购病死猪肉,运回枫亭交由被告人陈某梅、陈某明夫妇加工。加工后的病死猪肉,由被告人郑某雄、吴某某用面包车运至泉州石狮,并以每公斤3元的价格销售给一名外地男子(主体身份不明,另案处理)。
其间,4被告人共出售病死猪肉1.5万斤,约非法获利2.25万元。去年3月,通过前期侦查掌握的线索,公安机关捣毁该生产、贩卖病死猪肉地下窝点,现场查获尚未销售的病死猪肉3140斤。
因吴某雄仍在逃,以及收购病死猪肉的外地男子身份不明,县检察院将继续督促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今报记者 林赛贞 通讯员 傅圣君)
上一条 ·贝因美:儿童配方牛奶在3月投产上市 2016-03-02
下一条 ·法国国际农业博览会举行 2016-03-02
- 原材料 工业品 服装服饰 家居百货 小商品 商务服务 更多分类
-
·临夏硫基通用肥厂家2025-02-07
·金昌人防风管哪家好2025-02-07
·白银复合肥料报价2025-02-07
·黄岛申报纳税零申报2025-02-07
·金昌学生高低床制作2025-02-07
·金昌塑料书包柜安装2025-02-07
·青岛代理记账收费标准2025-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