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为网络食品经营立规矩
时间:2016-03-09 12:13:00 来源:食品信息网 点击量:2249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对《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办法,餐企网络外卖须向有关部门备案。
《办法》第九条称,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自入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自行设立网站或者所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网址、IP地址,书面告知原颁发许可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这主要针对涉及网络食品经营的餐企,餐企从事互联网外卖业务需要向有关部门备案。
《办法》明确表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个人,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自制的食品。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如今很多“朋友圈美食”不具有合法性。未来网络私厨也需要取得合法证照才能从事经营活动。
北京商报记者 徐慧 郭白玉
上一条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萧山力推食品安全责任险 2016-03-09
下一条 ·安徽食药监曝光部分食品企业 亳州“华祖堂”逃避飞行检查 2016-03-09
- 原材料 工业品 服装服饰 家居百货 小商品 商务服务 更多分类
-
·甘肃二硼化钛制品价格,超细二硼化钛加工厂2025-02-06
·漳浦精密冲压五金加工生产商,车床件五金加工厂家2025-02-06
·北京柔性石墨纸生产厂家,石墨乳销售2025-02-06
·南阳干性硅藻泥招商加盟费是多少,干性硅藻泥涂料加盟费是多少2025-02-06
·福建木质颗料炭供货商,木质粉状炭系列2025-02-06
·西宁高空升降机租赁公司,移动式升降机出租电话2025-02-06
·自动化钣金加工厂家2025-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