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冠县公布食品安全检测结果 鸡爪中亚硝酸盐超标十余倍
时间:2016-02-06 11:44:07 来源:食品伙伴网 点击量:376
本报聊城12月28日讯(记者 焦守广) 28日,记者从冠县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开展的“你建议我
抽检”活动首期检验结果已经出炉,共检出不合格
食品批次5批次,其中1批次的
鸡爪中检出
亚硝酸盐超标十余倍。
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你建议我抽检”一期
食品安全
检测结果通告,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及肉制品、糖果制品、蔬菜、调味品、饮料、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28余种食品品种的1020批次的食品,共检测不合格批次5批次。其中蔬菜制品不合格3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
不合格食品为:许继刚销售的散装银耳(20150910)二氧化硫超标;建波干菜门市部销售的银耳(20150916)二氧化硫超标;东丰水产品门市部销售的虾皮(20150915)检出违禁添加物铝;刘占一熟食店销售的鸡爪(20150924)亚硝酸盐超标;陈佳干鲜水产店销售的银耳(20150914)二氧化硫超标。
其中,刘占一熟食店销售的鸡爪中检出的亚硝酸盐含量为469mg/kg,标准值为≤30mg/kg,超标十余倍。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食药监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依法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冠县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在抽检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和食品安全隐患,一律进行追踪调查。如涉嫌违法犯罪,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近期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你建议我抽检”活动。群众希望检测某种类型食品的质量,或者对某种食品产品的安全性存在疑问,可以联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告诉自己关注的食品名称及建议检测项目等信息,食药监局根据样品代表性和检验可行性等确定检测产品及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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